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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亿辉燕塑料颗粒加工厂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4-09-20 09:37:27119

  《沈阳市苏家屯区亿辉燕塑料颗粒加工厂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建设内容:本项目投资300万元,租用闲置厂房,建设面积约561.85平方

  本项目废气为破碎工序粉尘和挤塑造粒工序有机废气;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雾湿式除尘用水和清洗工序废水;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沉淀池底泥、废活性炭;噪声为破碎机、清洗机、切粒机、风机等机械设备。

  废气: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破碎机自带的喷雾湿式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5%除尘后,排放;挤塑造粒工序工艺有机废气经风机引入废气治理设备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上清液回用生产,沉淀物定期清理。

  固废:项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拟送至市政指定地点,交由市政处理;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危险废物,应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选购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降噪,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址可行,通过实施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简本查阅方式:公众如认为必要,可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

  凡关心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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